顾客须知

在义乌的二手房市场中,业主有自由选择不同中介作一盘多放,买家也有自由同时在几家中介物色物业。我们与顾客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只是确认顾客欲透过我们购买或出售物业的愿望,所以我们处于买卖双方的对折点上,基本上只扮演中间人的角色,主要的功能是积极配对及撮合双方交易,并从双方处收取佣金,而非真正的代理人。经纪只能尽量公正,而不是维护其中一方的利益。

我们承诺会把手头上最便宜的物业介绍给顾客,亦会把出价最高的顾客介绍给卖方。但不能保证成交后价格不再增加或减少。市价的合理性只存在于成交的一刹那。顾客不能期望我们为阁下促成的价钱永远是市场上最好的。

我们宣言:公司本身及在职员工均不得参与楼宇炒卖活动,但难保买家会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至交易递件前的这段时间内转售。
 
由于大多数业主有可能一盘多放,顾客看到广告时,物业是否己被其他经纪或中介行成交又或者卖方是否已经改价,需再联络卖方始知。况且未签合约前,业主多不肯对出售的条件作出坚实的承诺,经纪出广告只属盘源信息发放及邀盘,即邀请顾客出价,然后去和卖方洽商。广告上所示的价钱,只是经纪提议的谈判起点,并非业主的承诺。

在谈判中买卖双方的口头承诺,都不宜作准,双方可能只在测试对方底价。经纪所作的只是在双方的底价符合时,落实双方签约,把协议确定下来。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前,出现卖方反价或买方反悔的情况绝不出奇。因此不可能要求经纪在这谈判过程中.对买卖双方的反悔情况负全责。

地产交易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包括法律、测量、估价、城市规划、建筑及财务等。经纪对这些方面的知识都应略有所知,但却决非专家。经纪提供的意见只宜作参考,不宜作最终决定依据。如有需要,应找有关的专业人士,譬如律师、测量师、估价师、城市规划师、建筑师或会计师等提供专业意见。
 
为方便顾客,我们的同事或会向顾客提供一些银行、律师以至装修公司等的名单以备顾客参考。但我们并没有指定顾客非选择名单内的公司不可。顾客完全有权自己决定,需要哪类服务及雇用哪间公司。

我们决不蓄意隐瞒交易过程中任何与买卖双方自身利益相关的情况,力求做到三方签约,公平公正,确保买卖双方清晰成交价格。但由于业主有可能要求以"实收价"成交,故价格有可能不同。


未正式转名之物业由于产权不清晰,在交易过程中会引起不必要之麻烦,故敬请顾客保障切身利益,万勿购买未正式转名之物业。

因此举会令业主有不能收足楼款之风险,对买家而言亦存在业主反价不出售房屋之风险,更重要的是,此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您向我司支付佣金,请索取盖有我司"发票专用章"的合法发票;若您向我司交付诚意金、定金、楼款、租金、税杂费等,请收取印有"中原地产"字样的统一收据,并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以便日后退诚意金、定金、转/付楼款及租金时,将该收据归还给我司;我司概不承认营业员签收的"白条",请客户不要收取,以保障切身利益。
您交付我司代保管的所有诚意金、定金、楼款、租金、税杂费等,均会存入我司在建设银行仓边路支行开设的帐户或我司授权之过渡银行帐户。帐户资料详见合同或我司财务部盖章之有效文件。
若您采用自行存款或在其他银行划款形式支付上述款项,请您凭存款单或划款单到分行换取我司代收款收据。

为方便日后您收取楼款,请您在签署买卖/租赁合同或居间协议时提供您的建设银行帐户。于合同约定时间,您可选择亲临我司总部或由我司采用划帐 (必须签署相关确认文件)的形式收取。
若您未能提供有效的入款帐号及确认相关的文件,于约定收款之日,您需持身份证件原件亲临我司总部,与我司财务部同事往银行开设帐户,我司方能放款。
若您从我司总部或分行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款项,均需向我司员工出示合法收款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凡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银行均不放款,敬请留意及体谅。

凡办理物业交易递件及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办理。普通客户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不了解房产交易的办理流程,往往花掉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跑好几天也未必能办妥自己的房产业务。您只需办妥委托公证,即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交易递件过户等手续,一切尽在掌握中。买卖双方签订委托公证后,所有房产手续将由方圆房产客户服务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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