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权益
 买方有权到物业所在地作实地视察,以作比较;但如果业主已收回放盘之物业,则不可勉强。
买方有权了解产权的合法性、物业用途及业主的真正身份;
卖方有权选择一盘多放及最终由哪间中介公司成交,已签独家委托的除外;
卖方有权选择出价最高的买方成交;惟收定后卖方反悔需赔偿原买家双倍定金及经纪的全部佣金损失。
顾客有权要求中介明确解释合约条款的详细内容,尤其是价格、面积、付款方式、交楼状况及交易时间等主要条款,避免中介含糊其词,产生误导或歧义。
顾客有权不签署没有对方姓名的买卖合同及要求买卖双方当面签约。因市场上有不法中介利用顾客的信任,与买方或卖方单方签约,隐瞒买方出价或卖方售价,从中侵害顾客利益。
顾客有权要求签署具有明确成交期限的买卖合约,避免中介或其他炒家,利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至买卖正式递件前 这段时间,将物业转售予第三方。
顾客应避免全权委托包括中介在内的其他人, 全权代理出售/购买房屋的事宜。因为受委托人可能会利用顾客的信任,利用顾客的授权,损害顾客的利益。只有事事亲力亲为,才是对阁下权益的最大保障。
顾客除支付中介佣金外,无须支付如睇楼费、饮茶费等额外费用;惟睇楼、交易过程由顾客引起的费用例如交通费等由顾客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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